文學院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
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
(2017級適用)
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(以下簡稱“推免生”),是選拔優秀拔尖的創新型人才繼續深造,鼓勵本科學生勤奮學習,努力提高綜合能力的重要手段。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,維護公平競爭環境,根據學?!段髂洗髮W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》等文件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原則和程序
(一)推免生工作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。在對學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,突出對學生創新精神、創新能力、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傾向等的考核,全面衡量知識、能力和素養,擇優選拔。
(二)推薦免試工作由學院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組負責。工作小組構成如下:
組長: 王本朝 胡建軍
成員: 王本朝 胡建軍 鄧洪波 張春泉 陳玥 寇鵬程 何宗美 李永東 李應志 楊懷源 王春玲 黎萌 孫琳 劉帆 王永強 陳賢明 凌飛
(三)工作程序和時間如下(另見附表):
1.在學校下達推免工作通知及相關文件后,推免工作小組討論并形成2020年推免工作的具體程序和時間表。制定文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。并經文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、學院(部)黨政聯席會議審定,報教務處備案后公布。細則保持相對連續性和穩定性。
2.根據學院推免工作的具體安排,對本院全體學生進行工作動員、詳細說明本院的具體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,組織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報名、提交材料。)
3.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本方案細則的要求,進行材料核實、成績計算、綜合排名等工作。
4.將結果在本院全體學生范圍內公示。
5.在公示結束后,妥處異議。
6.學院推免小組最終集體審核申報材料、確定綜合排名、決定推免名單。
7.推免名單在全院進行公示。
8.公示結束后由學院上報學校。
二、推免生的基本條件
(一)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、在規定學制年限內完成學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。
(二)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,社會主義信念堅定,社會責任感強,積極向上,身心健康。
(三)勤奮學習,刻苦鉆研,成績優秀,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必修課程正考成績合格(緩考成績視作正考成績,必修課程無不及格情況)。學術研究興趣濃厚,有較強的創新意識、創新能力、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。
(四)誠實守信,學風端正,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或其他學術不良記錄。
(五)綜合積分排名靠前。非藝體類招生專業學生綜合積分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40%(退役學生可放寬至60%),藝體類招生專業學生綜合積分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50%(退役學生可放寬至70%)。
綜合積分(百分制)=成績積分(百分制)×80%+獎勵積分(百分制)×20%。
按成績積分占80%、獎勵積分占20%的結構比例計算綜合積分,綜合積分滿分為100分。
成績積分為學科基礎課、專業發展必修課和實踐環節課的加權平均分(課程成績均為百分制且不計重修成績,成績積分=∑參加計算的課程成績*學分/∑學分);
獎勵積分為各級各類競賽比賽、論文專著等的獎勵性積分。
(六)外語成績要求
非外語專業學生外語成績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425分(710分制)及以上;
2.雅思考試6分及以上;
3.托??荚?/span>80分(120分制)及以上;
4.藝體類招生專業學生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365分(710分制)及以上,或通過重慶市英語應用能力考試;
5.小語種四學期平均成績在80分(百分制)以上。
三、綜合排名成績計算方法
綜合積分(百分制)=成績積分(百分制)×80%+獎勵積分(百分制)×20%。
(一)學習成績積分為學科基礎課、專業發展必修課和實踐環節課的加權平均成績(所有課程成績均不計重修成績)。
(二)獎勵積分按如下規則進行:
1. 學生在校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計獎勵積分6分:
(1)獲得文學藝術類國家級比賽二等獎以上(含)1項;
(2)以第一作者在A1及以上級別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;
2. 學生在校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計獎勵積分4分:
(1)獲得文學藝術類國家級比賽三等獎(含)1項;
(2)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(北大中文)發表學術論文1篇;
3. 學生在校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計獎勵積分3分:
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項目或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第一主持人。
4. 學生在校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計獎勵積分2分:
以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一般省級學術期刊發表論文1篇。
5. 同一類獎勵只記最高級別獎勵積分(如發表多篇論文,積分時只記分值最高的一篇),不同類別成果獎勵積分可以累加。
6.成果認定有關標準的說明:
(1)成果以實際取得的成果為準,錄用通知和處于公示階段的成果不予認可;
(2)積分成果若為多人完成,只對第一成果擁有人進行加分;
(3)成果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;
(4)論文需刊載于有正式的中國標準連續標準出版物號(ISSN和CN)的刊物,但所有增刊不予認可;
(5)所發表的論文符合學術規范,且在中國知網(CNKI)上能有效查詢;
(6)所發表的論文在篇幅上一般需3000字(含)或兩個版面(含)以上,在《光明日報》(理論版)、《人民日報》(理論版)、《中國社會科學報》上的字數一般應1000字以上;
(7)論文所屬的學科專業范圍不得超出西南大學文學院2021屆畢業生所屬專業范圍或西南大學文學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范圍;
(8)凡學術論文需經學術不端檢測,檢測結果在30%(含)以內方可申請獎勵加分。若申請獎勵加分論文存在抄襲行為,取消其推免資格。
(9)其他未盡事宜由遵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。
(10)本實施方案的解釋由文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。
西南大學文學院
2020年9月2日
附表:
西南大學文學院2020年推免研究生日程安排表
時 間 | 主要內容 | 主要完成者 |
9月2日 | 成立文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召開第一次推免工作會議 | 文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|
9月19日—23日 | 確定各專業學生成績排序 收取各類獎勵加分材料 | 學工辦、教務辦 |
9月28日18:00前 | 文學院公示推免學生名單 | 文學院 |
9月30日18:00前 | 文學院報送推免名單 | 文學院 |